案例二
寶雞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王西科公車私用、違規領取補貼等問題。陜西省寶雞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王西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公車私用;違反廉潔紀律,違規領取和使用招生用車補助油票、以無實質內容的校園參觀活動為名領取出差補助。王西科身為黨員領導干部,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,頂風違紀。鑒于其在組織審查期間能深刻認識到自己所犯錯誤,主動退還違紀資金,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等有關規定,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,決定給予王西科黨內警告處分。
警示教育
1.黨員干部必須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,清正廉潔,反對任何濫用職權、謀求私利的行為。--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85條
2.在組織核實、立案審查過程中,能夠配合核實審查工作,如實說明本人違紀違法事實的;主動上交違紀所得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。--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17條
3.堅持崇廉拒腐,清白做人,干凈做事。--《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》第2條
4.黨內監督必須加強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的監督,重點監督其政治立場、加強黨的建設、從嚴治黨,執行黨的決議,公道正派選人用人,責任擔當、廉潔自律,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。--《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》第17條